根据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推进我省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,辽宁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(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)选派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,加快“双一流”建设,聚焦重大战略和振兴发展需要,构建与辽宁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,培养辽宁急需的高层次、复合型国际化人才,以学科专业优势助推辽宁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,以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,为“十五五”开好局、起好步提供支撑。
二、选派计划
1.选派规模:拟选派80人。
2.选拔范围:省内高校正式工作人员。
3.选派类别:高级研究学者(3-6个月)、访问学者(3-12个月)、博士后 (6-24个月)。
4.资金配套: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辽宁省按照1:1比例进行资金配套,不收取留学人员或所在高校经费。
5.资助内容: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(包括伙食费、住宿费、注册费、板凳费bench fee、交通费、电话费、书籍资料费、医疗保险费、交际费、一次性安置费、签证延长费、零用费、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),不提供学费资助。资助方式、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。
6.选派方式: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,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继续以地方创新子项目方式选派,不受理个人或单位渠道申请。
7.选派项目:辽宁省获批并执行6个地方创新子项目,分别为《辽宁医药领域创新型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》《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》《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创新型国际农科人才培养项目》《辽宁省应对老龄化社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》《以智赋能助力辽宁振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》《辽宁资源化工与材料领域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》。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信息详见《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》(详见附件)。
8.申请条件:申请人须符合留学基金委《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》《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》(详见附件)及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。申请条件、《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》、常见问题等详细信息可登录国家留学网“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/地方合作项目专栏”(https:www.csc.edu.cn/chuguo/s/4120)查询。
三、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
1.申报准备:6月1日前,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行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,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正式邀请信,按照“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/地方合作项目专栏”准备申请材料。申请人留学专业在已获批项目选派专业范围内,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,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的限制。申请人须于5月6日前向项目牵头院校登记申请意向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请人须于6月5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审核。人事处将结合教学、科研工作需要,审核申请人公派留学申请和进修计划,并对申请人进行公示。
2.网上报名:6月22日-28日,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,并按照《应提交材料及说明》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。
联系部门: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联 系 人: 李红梅 张睿
联系电话: 86323517 86324486
文字/李红梅
编辑/李红梅
审核/李红梅、江兴海、王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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