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“兴辽英才计划”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辽人社函〔2023〕180号)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报,所在部门审核,人事处复核,现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公示如下: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8月3日16:00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,电话:15898109831。
人事处
2023年7月28日
文字/白晓龙
编辑/白晓龙
审核/白晓龙、江兴海、牟光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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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