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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的通知

来源: 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 添加时间: 2026-03-02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  根据《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》,现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,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、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实验室等机构。
   一、申请条件
  1.高级研究学者类别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,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年龄不超过55周岁(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须为国内行政机关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。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。其中,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,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,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。优先支持“双一流“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、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、或部级(含)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、或部级(含)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;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(含)以上行政职务,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。
  2.访问学者类别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,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须为国内行政机关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,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;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;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;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、课题、所在单位重点工作。
  3.博士后类别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,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须为国内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(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)、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、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。其中,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,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;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,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;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。
 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(其中博士后项目留学身份应为博士后)。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、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,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,亦可申请,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,如往年WSK/TOEFL/IELTS等考试成绩单。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,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/TOEFL/IELTS等考试,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。
   二、选拔办法及流程
  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采取“个人申请,单位推荐,专家评审,择优录取”的方式进行选拔。
  申请人请登录“云办公”—“国际交流与合作处”—“办公流程”中的“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批流程”准备相关材料,并按照《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》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,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审核。人事处将结合教学、科研工作需要,审核申请人公派留学申请和进修计划,并对申请人进行排序和公示。审核通过的(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)申请人须于4月10日0时-4月30日14时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进行网上报名,并于4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,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项目具体通知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4049)。
  三、评审原则
 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:
  1.申请人的道德品行、学术诚信、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;
  2.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;
  3.出国留学的必要性、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;
  4.留学目的国、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、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;
  5.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、为申请人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。
  四、派出与管理
 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。未按期派出者,留学资格自动取消。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、变更留学单位、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。
  联系部门、联系人及电话:
  人事处 李红梅 86323517
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张睿 86324486
  
文字/李红梅、张睿
编辑/李红梅
审核/李红梅、江兴海、王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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