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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大连市2025年第一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 添加时间: 2025-03-03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  根据大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,我校将组织开展大连市2025年第一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,现将认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  一、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
  (一)符合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(2024年修订)》(附件1)所列标准;
  (二)在连全职工作并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,一般应在连缴纳社会保险。
  (三)引进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,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,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,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,引进高层次人才年龄以引进时身份证日期为准;本地高层次人才年龄须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但已办理事业单位延退延聘手续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,不参与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;
  (四)之前已被成功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的,如人才层次发生了晋升,此次需按照晋升后的人才层次,对应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(2024年修订)》进行重新认定;
  (五)按照人才来连全职工作时间,可分别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地高层次人才。其中2021年5月10日(含)以后来连的,可申请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;2021年5月10日(不含)之前已全职在连工作的、且荣誉贡献在2021年5月10日(含)之后获得的可申请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。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或晋升人才层次的条件,在来连后取得的,应当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,在来连之前取得的,一般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。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时间,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。
  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,按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申报。之前已经申报过但未经市里认定成功的、不符合上述时间节点范围的人员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。
  二、个人申报
  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交支撑材料。
  (一)申请表及备案表
  1.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
  (1)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(附件2)(申请人需在“申请人承诺”处签字,需正反面打印,用人单位审核意见处加盖部门公章)
  (2)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(附件3)(该项需由学院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)
  2.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
  (1)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(附件4)(申请人需在“申请人承诺”处签字,需正反面打印,用人单位审核意见处加盖部门公章)
  (2)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(附件5)(该项需由学院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)
  (二)支撑材料
  1.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由各单位审核后当场返还)
  (1)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同侧);
  (2)博士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件;
  (3)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;
  其中,符合“在QS、US News、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及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国内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”、“中国科学院大学以及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(A+、A等级)的博士学位人员(以取得学位时情况为准)”等条件的,还需另外提供学校排名情况或学科情况证明材料(学校排名及学科情况均以取得博士学位年度时情况为准);如申报材料有非中文的,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(翻译件需通过专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附上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)。
  (4)聘用合同复印件(仅复印封面、第一、二、七页即可,存在续签的同时复印续签页);
  2.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
  在连缴纳社保证明,打印方法如下:关注:“大连市医疗保障局”微信公众号,在底端—“服务大厅”—“权益证明打印”—“职工缴费信息打印”,选择需要打印的时间段(起始都多选一个月,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打印来连后的全部月份社保缴费证明,本地高层次人才打印自2019年4月起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),即可打印证明。新入职暂无大连市社保缴存记录人员不具备申报条件;
  (三)申报材料顺序
 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好并用燕尾夹夹好,切勿装订:申请表、备案表、基层单位审核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、荣誉贡献凭证复印件、聘用合同复印件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。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部门公章。
  三、所在单位(部门)审核
  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理性逐项核实论证,并从政治素质、师德师风、学术水平、廉洁自律、现实表现等方面全面把关。
  (一)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
  须认真审核身份证、荣誉贡献凭证、聘用合同原件,并逐项核实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。
  (二)论证申报条件的合理性和符合度
  须对年龄、来校时间、荣誉贡献等条件与所申报认定人才层次的要求一一比对,论证合理性和符合度。
  (三)全面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
  从政治素质、师德师风、学术水平、廉洁自律、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把关,填写《大连市2025年第一季度新引进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基层单位审核表》(附件6),由党、政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(部门)公章。
  四、相关要求及材料报送
  (一)相关要求
  各单位要对人才工作保持高度重视,将其作为人才培育的一个重要抓手,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。要保证被推荐人证明材料的真实性。原则上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种人才项目,不可重复申报。
  (二)材料报送
 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16:00前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以“人才项目类别+姓名”命名,通过OA发送给人事处白老师,其中,除认定申请表报送Word版本和认定情况备案表报送Excel版本外,其余材料均报送pdf彩色扫描件。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至人事处821房间。
  联系人:白晓龙
  联系电话:86323517
  附件:附件1-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(2024年修订).pdf
附件2-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.docx
附件3-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.xls
附件4-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.docx
附件5-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.xls
附件6-大连市2025年第一季度新引进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基层单位审核表.xlsx
  居右开始人事处
  2025年3月3日居右结束
  
文字/白晓龙
编辑/白晓龙
审核/白晓龙、江兴海、王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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